今年以来,武乡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,围绕党员年轻化目标,健全了五项机制,严把了五道关口,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。
一是实行了发展党员“推优”制,严把了发展对象推荐关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,注重了发展对象的推优,在共青团、妇联推优的基础上,进一步健全了群众和党员“双推制”,在确定入党重点对象时,由群众重点推荐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,再由党员进一步在群众推出的优秀青年中,投票推荐出重点对象。
二是实行了发展党员预审制,严把了发展对象审查关。基层党组织在接收预备党员前,认真做好“四查”即:一查各项材料是否齐全;二查材料是否属实;三查表间关系是否正确、符合逻辑关系,各种材料反映的时间是否衔接一致;四查会议记录。通过“四查”,有效提高了审查工作的针对性,防止了公式化和简单化。
三是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,严把了发展党员监督关。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前、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前,将发展对象或转正对象在党内外公示,党支部将入党对象的情况公之于众,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,对在公示中群众提出的不同意见,由党组织派专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了解,经过认真查实,确实不符合入党条件的或在征求意见中多数群众不信任的,不能发展为党员。
四是试行了发展党员票决制,严把了发展党员终审关。全县实行了发展党员票决制。在讨论发展对象、转正表决时,不用举手表决的方式,而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个进行表决,从表决情况看,这种表决方式能够充分发扬党内民主,体现民主权利的行使,基层党员群众的反映相当好,拟逐步推广。
五是实行了发展党员跟踪回访制,严把了发展党员考察关。对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和转正的新党员实行跟踪回访制度,跟踪回访的内容包括预备党员和新党员入党后的现实表现,检查新党员是否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,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,也包括基层党组织对新党员的教育管理,工作是否落到了实处,新党员是否按时参加了党的组织生活;同时还检查在发展党中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,进行跟踪评估。通过跟踪回访考察,达到了早防、早管、早教育、早提高的目的。
六是推行了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,严把发展党员责任关。明确了四项要求,第一是考察责任。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情况,致使发展党员中工作出现失误的,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。第二是推荐责任。对因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不公开、不慎重,影响发展党员质量的,追究党小组长的责任。第三是审查责任。对党支部不按程序发展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,材料不齐全,格式不标准,填写不规范,发展不公示的,一律要求重新办理。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第四是审批责任。对基层党委把关不严,违反规定发展党员或未及时召开党委会报批的,追究分管领导责任。